为进一步加强对本科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工作队伍下沉到学生一线,促进优良学风建设,结合我校本科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生为本,做实做细本科生教育管理工作
(一)严格日常管理工作
1.积极主动深入教室、深入课堂。各系要组织辅导员经常性深入教室检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和课堂听课情况,了解学生的出勤情况和学习状态,并与任课教师建立密切联系,共同做好课堂管理工作;每个系要确保每周周一至周五每天都有辅导员深入教室开展工作,每名辅导员原则上每周检查第一节早课不少于2次,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1次。
2.严格寝室卫生安全检查。各系要进一步完善本系寝室卫生、安全检查方案,加大对学生寝室卫生、安全检查力度,每周至少组织3次规模性卫生、安全检查,辅导员要带头深入学生寝室开展经常性检查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寝室卫生习惯,不断提升寝室安全意识,每名辅导员原则上每周深入所负责年级学生寝室不少于3次,每个月要实现对所负责年级学生深入寝室全覆盖;各系要安排辅导员参与学生处每周三组织开展的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及定期开展的寝室卫生达标工作。
3.严格晚查寝工作。各系要建立学生晚查寝检查和反馈机制,组织辅导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天进行晚归查寝,做到全体学生全覆盖,对于晚归者、未归者,辅导员要第一时间联系到学生本人,明确去向行踪,及时与家长沟通,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每名辅导员原则上每周至少开展1次线下查寝工作,所有查寝工作要做好记录。
4.严格晚自习管理。各系要有序组织2023级学生每周日至周四开展晚自习学习,自习期间要强化对晚自习纪律的管理,不允许有随意走动、打闹等扰乱晚自习秩序的行为,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辅导员要深入学生自习教室,加强对晚自习的管理,严格落实考勤、请假制度,确保晚自习的出勤率
5.做好校外住宿、校外实习学生的管理。各系对校外住宿学生和校外实习学生要建立单独台账、单独管理,具体台账报送要求另行通知。对于校外住宿学生,辅导员要做到每日线上查寝全覆盖,每周至少与每名校外住宿学生开展一次谈话交流,每月至少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一次,全面了解学生基本情况;对于校外实习学生,辅导员要做好动态管理,每周至少与每名校外实习学生开展一次谈话交流,并及时做好与负责实习教师的沟通。
(二)做实做细思想教育工作
1.做好学生谈心谈话工作。各系要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辅导员和班导师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查找和解决学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学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心理或家庭突发事件等方面的问题,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对学生存在的普遍性或重要问题要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上进行情况通报,并及时报送学生处;每名辅导员每学期要完成对所负责年级学生谈心谈话的全覆盖,班导师每周要抽出一定时间与学生谈心谈话,学生处将定期组织召开谈心谈话座谈会,交流经验,提升辅导员谈心谈话能力水平。
2.加强对学生的禁烟教育。各系要召开一次针对校园禁烟活动的主题班会,明确告知学生在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等校园封闭场所禁止吸烟,并组织全体学生签订无烟校园倡议书;辅导员要将深入课堂、深入寝室工作与禁烟教育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禁烟教育,讲透吸烟的危害性,普及基本医学知识。
3.加强对学生文明礼仪行为教育。各系要加强对学生言谈举止、衣着形象等文明行为教育,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文明礼仪培训等形式,教育引导学生积极践行《大连海洋大学校园文明行为公约》,做到言谈举止文雅,衣着得体,朴素大方,讲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
4.加强规章制度教育。各系要将规章制度教育贯彻于学生教育教学全过程,利用主题班会、年级大会、谈心谈话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规章制度教育,并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要做好每名学生关于《学生手册》学习承诺书的存档,保存至学生毕业后1年;要组织开展好对所有学生规章制度的学习宣贯工作,强化全体学生的规矩意识和制度意识。
二、充分发挥学生工作队伍作用,确保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落实落地
(一)认真总结,落实好辅导员周例会制度
从第十二周开始,学生处在学生工作队伍中实施周例会制度,学生处每周将组织辅导员围绕学生日常管理、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工作等开展交流研讨,对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和通报,对工作中展现出的亮点特色及时进行总结推广,确保每项工作有跟踪、有反馈、有落实。学生处将于例会前一周提前向各个系发布参会人员、会议内容、参会地点等相关要求,请各系协调安排好辅导员时间,原则上参会人员不允许请假,辅导员例会参会情况将纳入学年学工考评。
(二)全员育人,充分发挥班导师作用
各系要按照《大连海洋大学班导师工作规程》,加强对班导师的管理,定期对班导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制定并完善本系班导师考评机制,充分发挥班导师在学生思想教育、学业指导、行为引导等方面的作用,协助辅导员开展好相关工作,真正使班导师成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力量。
(三)坚守岗位,做好值班工作
1.值班要求。各系要严格按照学生工作处要求开展日常和节假日值班工作,辅导员、班导师在值班期间要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脱岗,确保手机畅通,原则上无特殊情况值班期间不能离开值班区域,不允许私自替换班,如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当天值班,应事先向各系领导汇报,并及时将替换班情况向学生处报备,联系人:刘翔宇。
2.值班职责。辅导员、班导师在值班期间要通过深入寝室、组织谈心谈话等方式主动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和思想动态,关心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各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要统筹谋划、靠前指挥,确保每项工作、每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各系要结合本《方案》进一步完善本系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要在学生中加强对学校通知、学院方案的宣贯,确保所有学生知晓并能够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
2.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自第十二周开始,请各系于每周周一上午10:00前报送前一周《XX系第X周辅导员工作开展情况记录表》,联系人:宁宁。学生处将在每周工作例会上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将相关检查工作定期进行公示。
3.发挥好学生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各系要依托学生会、团支部、班委会等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充分调动学生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协助辅导员开展相关工作。
学生处
2024年5月30日